8月3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到岚皋县佐龙镇蜡烛村,就一起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
原告与被告承包经营的土地搭界,2017年起因土地权属问题常发生争执,矛盾大,积怨深,经镇、村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岚皋县人民法院。一方当事人对岚皋县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上诉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考虑到正值酷暑,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便于调查案情,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村里,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8月3日一早,法官驱车前往争议地块现场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地块的位置分别进行确认、记录,便于充分了解争议地块现状和矛盾纠纷焦点。
当日10时,安康市中院行政庭在该村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全面调查案件事实,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审判流程规范,秩序井然。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析法明理,双方均同意在法庭组织下庭外再行调解。
(撰稿:陈洪钧 刘悦)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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