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除了在城市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巩固保持外,更重要的是要做“人”的工作,让人民来担任文明理念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引导人、规范人、塑造人,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
做文明理念的传播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内核是要培育文明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不断地自觉学习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升自身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成为文明理念的先行者,做文明理念的传播者。一个人的文明传播看似只是文明生态的“小气候”,多个人的文明传播却能形成影响整个社会风气的“大能量”。当每个人都把自己作为文明理念的一个“广播”、一位“使者”、一名“义工”,定能为形成全社会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贡献不可小觑的力量。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行则将至、做则必成”。清除一块“牛皮癣”,墙面会变得更整洁;捡起一个小塑料袋,地面会变得更干净;说一句温暖的话语,人与人的相处会更和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泛泛而谈,我们广大市民更不是旁观者和配角,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从自身做起、从当前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文明践行于日常的点点滴滴当中。当每个人都把自己作为城市文明的一扇“窗口”、一张“名片”、一个“品牌”,城市文明的大环境自然能在一个个小的文明言行举动中水到渠成。
做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场没有终点的幸福接力。我们应该有作为城市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勇敢地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对身边的“脏”习惯、“乱”行为、“差”现象等问题,敢于劝阻、敢于制止,多一声善意的提醒,多一份较真的力量,当全社会形成一张文明监督网,不文明之人将无路可走,不文明行为也将无处可藏。(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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