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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荣获“2018-202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2 15:17

6月10日,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上,安康中院被命名表彰为“2018-202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安康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任务,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重点,以“双进”专项工作、志愿服务、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社区共建、文娱活动等为依托,深入拓展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载体,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干警思想道德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文明新风培育,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凝聚了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

广大干警在司法事业中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为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方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警,打造出“扶贫执行”“双向评查、异议反馈”等安康法院品牌,实现了工作“五连优”“三连冠”的跃升!

此次被命名表彰为安康市“文明单位”,既是对该院既往工作的支持和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和期望。安康中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砥砺前行,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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