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滨区检察院派驻恒口检察室连续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办理的刑事案件发出多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经过梳理发现,办案部门进行刑事立案超过法定期限,无法律文书开展搜查、扣押等活动,未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权利、义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政检查手段和刑事强制措施混用等情况,呈现出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为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案件质量,保证打击犯罪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并重,恒口检察室主动与恒口分局法制大队、辖区派出所沟通,首先就恒口分局办案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情形进行了通报,就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并就下一步改进提升措施达成了共识。一要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保证程序公正,从根子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出现,确保刑事案件定性准确、指控有力、打击到位。二要加强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发挥检察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统一集中办理等手段,及时发现办案中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共同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三要逐步转变执法办案理念,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恒口分局法制大队对检察室提出的违法事项予以肯定和认同,并表示会定期组织办案民警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严守办案规范,严格执法程序,高质高效办案,将每一宗刑事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向银 周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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