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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司法局:念好干部培养“四字诀” 做好队伍建设“大文章”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25 17:45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深入践行“三个司法”理念,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干部培养“选、育、管、用”为重点,采取“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三化”定标准,鲜明“选”的导向

坚持以法为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各级各类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岗位职责、精准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鲜明“选”的导向,实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目标。一是岗位职责标准化。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充分考虑股室业务、职务层级、岗位责任和工作任务等因素,依据“人随岗走,岗随事定”原则,个性化制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合理设置岗位基准分数,激发干部职工立下“干”的志气,提升“干”的本领,营造“干”的氛围。二是绩效目标精准化。年初制定下发法治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干部教育培训等各类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方向,强化工作举措,找准着力点、瞄准创新点、挖掘潜力点,确保创造性完成当年目标任务。三是任务分解清单化。局党组对标全市法治建设和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等各类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目标责任量化清单和考核标准,形成全年各股室工作任务清单;各股室按照岗位目标责任要求,将任务落实到人头,依托周工作清单、工作实绩月公示晾晒等制度扎实推进。

“三力”抓培训,拓展“育”的渠道

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一是干部讲学激活力。以“党史知识、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精心编制“我的业务上讲堂”年度授课计划,与周例会学习共同推进,党员干部轮流授课,激活干部成长动力源。二是轮岗交流挖潜力。科学制定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提升工作方案和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三下”“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大调研大走访”主题活动,选派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过硬的党员干部担任系统内社会党组织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员、村(居)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全方位、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三是结对帮带增实力。针对干部个性特点、缺点短板和能力大小,有针对性地实施“青蓝工程”传帮带行动、司法所片区支部“五联”和“领导包片股室联所”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司法所长、股室负责人、业务能手分别结对培养2-3名后备干部或年轻干部,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在中心工作和重点业务工作一线现场教学培养,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三分”促落实,加大“管”的力度

建立“量晒励汰究”干部绩效管理办法,按照“周清单积分、月小结晾晒、年汇总运用”的流程,采取“督查、督办、督实”的方式,推动干部日常管理考核落实落细落到位。一是实施周考评赋分。根据年初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各股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股所对应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采取WPS共享文档的方式,由各股所于每周一按照个人岗位职责在线填报周工作清单,分管领导在线审核后,在干部微信群中进行公示;每周五由干部自行在线填报周工作完成情况,各股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线核实,局办公室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考核评分,经领导审核后直接运用。二是实施月小结积分。每月末各股所填报干部绩效管理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局办公室结合每周考评得分、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情况进行汇总,经领导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同干部个人的月实绩报告一同在干部微信群和绩效管理公示栏中进行晾晒公示。三是实施年综合总分。每年12月底,对各股所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实绩表现,办公室牵头组织年度考核,按照百分制,局机关采取民主测评(10%)、领导评价(20%)、月度平均绩效积分(70%)的方式;司法所采取民主测评(5%)、局领导评价(20%)、当地党委政府评价(10%)、辖区内村干部评价(5%)、月度平均绩效积分(60%)的方式,班子成员所分管股室干部积分平均结果作为班子成员在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推选优秀的重要依据。

“三向”明奖惩,抓实“用”的关键

始终坚持把考核积分结果作为各类先进评选、职级晋升、后备干部推荐、中层负责人提拔任用、回炉锻造、个人年度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兑现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中层干部任用、后备干部推荐等关键环节,不论资排辈、任人唯亲,优先考虑年终综合总分排名靠前的干部。近年来,先后有4名优秀干部被推荐提拔为副科级领导,3名副科级领导提拔交流到重要岗位锻炼,12名同志进行了职级晋升,6名年轻有为、认真踏实的干部被提拔任用为各股室中层,对2名履职不力的中层干部进行免职处理或岗位调整。二是树立鲜明实绩导向。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在各类考核奖金发放中,充分运用积分制考评结果,对得分靠前的股室和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原职务层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奖金发放档次;对排名后三位的股室和干部,直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三是树立标杆模范导向。大力推优树模,结合季度积分排名情况和工作实绩,每季度评选“学习之星”“服务之星”“作风之星”“宣传之星”各3名,由党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将个人工作实绩在干部绩效管理专栏中进行公示晾晒;对年度综合总分排名靠前的股室和个人,在评优评先时直接运用,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予以推广。近年来,我局先后向上推荐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先进人物,黄振东、刘志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被陕西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刊载。

通过狠抓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市一流、全省先进”追赶超越阶段性目标,每年至少有3项工作在省、市工作会上交流发言,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县级以上荣誉42余项,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中荣获九连优,连续两年排名全市第一,26名同志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入全省前列。同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综治维稳、脱贫攻坚等工作齐头并进,先后荣获市、县单项考核先进集体。(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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