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县公安局以深化执法监督机制改革为抓手,围绕“警情、案件、财物、场所、案卷”五个核心要素,建立“四三三”机制,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强化执法源头管控,使执法监督由指导向实战、由监督向服务、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实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规范执法”的工作目标。
“四个到位”优化案管体系
紫阳县公安局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受立案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组织领导到位、硬件建设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制度配套到位,有力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
去年以来,该局投入资金对案管中心和各派出所案管室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整合各派出所智能化案管、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等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对派出所办案场所、案卷、涉案财物等进行系统化监督管理。
结合执法实际,紫阳县公安局还制定案管中心(案管室)工作职责、受立案执法质量考核标准、受立案执法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将执法办案职责细化分解到各个执法环节,为案管中心及案管室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三大环节”全程巡查监督
紫阳县公安局围绕“警情、案件、财物、场所、案卷”五个核心要素,加强执法巡查跟踪,严把入口,严控出口,实现“案件全流程运转、全要素记载、全过程监控”。
严把案件“入口环节”。该局推行“日巡查、月通报”制度,依托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案管中心每天对未处警及未分流警情进行巡查,及时提醒办案单位整改;对超期未分流、未及时受立案的,制作截图存档,每月月底挂网通报。各派出所每月对接处警情况形成“警情卷宗”,详细记载处置情况,作为法制部门执法巡查考评的重要依据。
紧盯案件“中间环节”。该局强化执法场所网上巡查,由执法管理中队随时提醒各派出所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审查受案回执等上传情况,监督案件进入规范运转流程,确保“全程网上办理、网上记载、网上管控”。
严控案件“出口环节”。该局对行政处罚、案件调解、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防“瑕疵案件”出现。同时将涉案财物纳入日常监管,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库台账登记,实现从执法办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终结的闭环式管理。
“三项机制”确保规范运行
紫阳县公安局建立问题通报、会商研判、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保障受立案工作良性运转,实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规范执法”的工作目标。
建立问题通报机制。案管中心与各派出所的案管室进行有效对接,对每日巡查发现的执法问题,通报派出所案管员及时整改。法制大队每月下发“如实受立案、执法场所、行政案卷、刑事案卷”四个考评通报,通过执法质量“网上晾晒”,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倒逼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提升。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案管中心加强立案监督,针对受立案方面的复议、投诉,及时召集办案部门会商研判,解决管辖争议等问题,第一时间推送管辖单位办理。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办案单位及民警在受立案方面存在的推诿敷衍等行为以及引发投诉、信访、复议的,记入民警执法档案并视情追究责任,有效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
据统计,近3年来,紫阳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共巡查警情2.2万余起,发现未及时处警警情123起、超时未分流警情228起。2021年,紫阳县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7.92%,紫阳县公安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连续五届被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公安局。(阮仕喜 杜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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