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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非法资金仍出售银行卡 获刑7个月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1 16:27

6月17日,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在江北三安园广场公开审理,现场共有铁路职工、退休人员和社区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2年1月27日,被告人田某某明知是信息网络犯罪的非法资金,而出售其本人三张银行卡作为一级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进账441534.8元,中国农业银行卡进账165508.62元,中国民生银行卡进账80318元,共计进账 687361.43 元。其中,涉及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俞某某等被诈骗资金共计39000元。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向法庭出示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等大量证据,提出了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法院经过庭审后当庭作出判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被告人田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田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现场开展了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意见。向退休职工、老年群众详细宣讲养老诈骗的常见类型、作案特点、养老诈骗套路以及如何防范诈骗,帮助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宋利军 刘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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