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安康市,走起“园区承载、资源集约、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子,正打造“营商环境最安康”名片。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安康市两级法院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精细化服务质量,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持续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法院开辟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我们的案子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21天。法官考虑到我们经营公司不易,两家公司以后还要合作,所以多次组织调解,给我们讲道理,司法服务水平没得说!”日前,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某环境工程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后纷纷点赞法院。
受邀参加全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有效降低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安康中院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途径,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为民营企业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诉讼服务,以数字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着力推进线上智慧诉服的基础上,安康中院建立涉公司纠纷专业合议庭及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
目前,全市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已全面铺开,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不断拓展,让企业、中小投资者充分享受到科技的红利,提升了司法体验度和满意度。
多方联动,保护企业权益
今年2月,平利县人民法院办理了重庆某装饰设计公司与安康某茶叶公司装修合同纠纷案件,鉴于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态度明确,争议较小,承办法官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初衷,几番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依法高质量审理商事案件,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或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非诉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提升效率。
为构建商事纠纷大调解格局,安康中院与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安康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合作解决商会、投资人矛盾纠纷;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康监管分局建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市工商联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委托调解、委派调解,不断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同时,安康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汇编、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服务、大保障”活动,常态化帮助企业、中小投资者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2021年以来,安康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11场次,发布典型案例7件,邀请民营企业家旁听庭审373人次,送法进企业173次。
“近几年,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会给予风险提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了多方权益。”平利县人大代表、长安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工商联代表凌清华如是评价。
纾困解难,激发企业活力
“法院能体谅我们企业的难处,并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心里很温暖。”日前,安康市汉滨区某企业负责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该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产,拖欠128名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后,该企业一直未履行,于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边是128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一边是濒临破产的企业,如果对企业厂房及土地采取传统查封方式进行“死封”,不仅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会导致资产闲置,更不利于保护农民工及生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汉滨法院在执行一起行政非诉案件过程中,采取“活封”企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措施,既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保障了12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通过盘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鉴于此,汉滨区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控制企业使用权转让但允许继续使用收益的“活封”方式,查封了该企业厂房,告知该企业可以通过使用、租赁现有厂房所产生的收益积极履行义务。之后,某公司意欲租赁该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得知后立即组织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承租人面对面座谈,确定通过扣留提取企业租金收入的方式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最终以和解方式终结执行。
安康中院2021年一年促成执行和解案件240件,为30余家企业修复信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全市法院对标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立足实际,采取可行有效的举措,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加速跑”,2021年助力安康市成功创建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张雅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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