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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一男子容留他人吸食“上头电子烟”被判刑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1:45

近年来,青少年群体中兴起了一股吸食电子烟的潮流。然而,有一种名为“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正借助电子烟的外衣进行扩散,给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危害,有人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由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被汉滨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胡某与尚某(已起诉)在汉滨区一宾馆登记入住的房间内容留樊某吸食“上头电子烟”十余次。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对胡某、尚某、樊某的头发进行鉴定,在送检的头发中检出ADB-BUTINACA合成大麻素成分。

检察官提醒:所谓的“上头电子烟”其实是一种新型毒品,其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几乎无异,犯罪分子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添加到普通电子烟中,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202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将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广大青少年应当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去不良场所,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吴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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