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康白河法院冷水法庭的干警驱车30余公里,前往冷水镇红椿村百岁老人夏某某家中,为夏某某上门办理了立案手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便民利民为民。
夏某某出生于1919年,已到期颐之年,其与老伴共生育六名子女,本应享受天伦之乐,但是2014年其老伴去世后,其子女相互推脱赡养义务,夏某某便独自一人生活,成了百岁父亲无人养的境地。夏某某多次向基层组织反映,因子女意见分歧较大,基层组织调解未果。夏某某向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向白河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夏某某也委托其亲属向白河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
收到诉状后,法庭干警立即开启赡养案件绿色通道,当日审查、当日立案。考虑到夏某某年事已高,加之交通不便,法庭工作人员驱车赶往夏某某住所地,为其办理立案手续,了解其身体状况、真实诉求。同时要求其亲属在诉讼期间要妥善照料老人生活,免除其后顾之忧。鉴于夏某某诉讼能力较差,家庭经济困难,法庭积极协调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拟报请院长批准对其诉讼费予以免收。
下一步,白河法院将快速、依法、妥善处理夏某某赡养问题,让其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田波)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