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市财政局党组等10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巡察方案要求,本轮巡察监督重点是:一是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主要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问题。三是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检查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巡视、巡察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瀛湖生态旅游区。举报电话:1839156396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yxc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安康高新区。举报电话:1830915964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excz202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恒口示范区。举报电话:1830915954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sxcz2022@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举报电话:1830915624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akswdexcz@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涉及个人诉求及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