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卡子镇桂花村一组革命遗址黄氏民宅,由于年代久远等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侵蚀损毁。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缮,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通过走访发现,该革命遗址黄氏民宅经雨水常年冲刷造成墙基侵蚀严重,照明电线直接从墙体接入院内,风吹日晒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院落杂草丛生,周围环境脏乱差,影响革命遗址的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悉,黄氏民宅为中共陕西边界工委书记黄正甫故居,建于嘉庆二十年,是白河古居民乃至安康境内居民中极具代表性的古文物,保护修缮、活化利用价值极大。2003年9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7年确认市级革命遗址,同年入编《陕西省革命遗址通览》。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现场调查、走访群众、座谈磋商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及时向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黄氏民宅的日常管理,做好黄氏民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当地镇政府协商,先期由该镇自筹资金,对黄氏民宅周围群众的自留地进行征用、勘界,对房后滑塌后岸进行加固处理,修建硬化水沟、修复破损电线灯杆,清除民宅周围杂草,并在公路两侧栽植桂花等花卉苗木。同时,进一步细化了文物保护管理员的日常职责,明确了文保人员的待遇报酬,推行了文物保护公告公示制度。后期规划采取创建桂花村为A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方式,发展观光旅游+亲自体验,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逐步解决民宅后续保护发展利用问题,带动黄氏民宅的保护利用开发。
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担当作为,自觉把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推动县域内红色文物保护的经常化、常态化。(薛滢 柯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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