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白河县人民法院茅坪法庭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1994年3月登记结婚,1994年9月20日生育一子。因二人系父母包办结婚,因此二人在结婚之初便由于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2014年原、被告因夫妻家庭关系不和向辖区司法所申请调解。2014年后原告马某某便离家外出务工,期间原、被告一直处于分居状态。2022年4月6日,原告起诉至白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由于原告马某某在河北廊坊高风险地区,无法返回参加诉讼。承办法官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确定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本案。承办法官在确认信号畅通、画面和音效清晰后,正式开始庭审,在视频连线中完成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白河法院充分利用现代化平台,通过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方式,让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两不误。(许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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