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政法委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之基、成事之道、创新之要、为民之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重大课题管理试行办法》等调研工作政策,建立了年度“十大课题”调研制度,部署开展了六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十大课题”调研及系列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应用转化,有力促进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近日,中央政法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第七批“十大课题”调研任务,持续推进政法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要认真总结前六批“十大课题”调研工作的成效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全党树立了榜样。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领导工作的传家宝,作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基本功,摆在政法工作的先导性位置。
——强化调研工作自觉,练就“四融”之功。把调查研究融入决策全过程,作为决策唯一可靠的前提和基础,秉持“先调研后决策、不调研不决策”的理念,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实际的思路举措,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把调查研究融入推动落实全过程,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同样重视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把调查研究融入改革创新全过程,每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重大改革主题,以召开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为牵引,抓住阶段性关键性问题加以突破;善于通过调研来总结集成各地的创新举措,不定期召开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把调查研究融入为民服务全过程,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群众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使各项决策部署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完善调研工作格局,汇聚“四合”之智。坚持上下结合,既发挥中央政法委站位高、视野宽、统筹力强的优势,又发挥省级政法委贴近实践、执行力强的优势,形成央地协同、联合调研的良好局面。坚持统分结合,既发挥中央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谋划政法调研工作的思路和任务;又引导中央政法单位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调研,积极主动为政法工作大局谋对策提建议。坚持内外结合,既有效激发政法系统开展调研的内在动力,又善借外脑外力,把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课题委托给具有学术专长的单位承担,实现自主调研和委托调研互补互动。坚持点面结合,既注重蹲点调研,又兼顾全国面上情况,加强对各地新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推广,变点上的精致“盆景”为面上的亮丽“风景”。
——创新调研工作机制,串好“四题”之链。重“选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战型课题与理论型课题相结合,以实战型课题为主;注重阶段性课题与长远性课题相结合,以阶段性课题为主。重“领题”,每年召开重大课题调研工作部署会及课题结项汇报会,压实组织领导责任,加强课题研究全周期管理,做到立项、实施、结项、转化、应用环环紧扣、善作善成。重“破题”,强化时效观念,督促责任单位按计划开展调研工作,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强化质量要求,引导责任单位抓住“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处,拿出“一招制胜”的管用对策,为政法工作谋思路、出点子、献良方。重“评题”,建立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奖励机制,每年开展评选活动,兑现“优者奖”,并将评选表扬结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评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充分激发调研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树牢调研工作导向,把握“四字”之要。求“实”,开展班子成员“蹲一省带一片”调研,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提出阶段性对策意见建议;把“微服私访、随机调研”列为下基层调研必备环节,不事先打招呼、不预设线路,直奔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问题;建立机关各局到41个市县联系点蹲点调研制度,引导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常接地气、了解情况。求“准”,抓住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政法改革的堵点、制约政法事业发展的痛点,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举措,推动解决一个个实际问题、推进一项项具体工作落实见效。求“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创新调研方式方法,前瞻找准解决问题的新视角、新思路、新举措,有效对接了决策需要。求“深”,抓住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接续开展综合研究,步步深入,深化完善对策措施,形成了集大成的研究成果。
——重视调研成果转化,结出“四新”之果。理念上有新提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一系列开创性引领性新理念,特别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理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并将其贯彻到调研工作之中,不断深化对做好政法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增强了政法工作原则性、预见性、系统性、创造性。理论上有新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政法工作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提出不少具有思想引领力、理论穿透力的新见解、新观点、新判断,为研判形势、谋划战略、制定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撑。实践上有新成效,及时将课题调研成果转化为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转化为政法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为谋划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部署提供了具体方案和对策建议。制度上有新建树,通过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拟制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管党治警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促进了政法工作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
——发挥调研功能,拓展“四维”之用。对上起到了服务决策作用,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将高质量的重大课题研究成果上报。对下起到了指导推动作用,引导各地深入学习运用中央政法委课题研究成果,更好领会中央“关注什么”“要求什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符合中央精神。同时,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效指导。横向起到了交流借鉴作用,通过汇编课题调研成果、刊发调研报告等形式,助力中央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研判形势、科学决策;运用政法媒体积极宣传适宜公开的调研成果,供各有关方面参考借鉴。对内起到了改进作风作用,委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引导机关干部多接地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了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已开展的六批“十大课题”调研,成果丰硕、亮点纷呈、作用凸显。可以说,“十大课题”调研已成为谋划政法工作的“基本盘”,成为应对百年变局新挑战的“先手棋”,成为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的“直通车”,成为检验机关干部新本领的“试金石”。实践启示我们:务必把“十大课题”调研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真正做到常做常新常效。
二、要全面把握第七批“十大课题”调研的任务要求
中央政法委提出,今年要深化“十大战略策略问题”研究,并作为第七批“十大课题”进行调研,旨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战略策略问题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政法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做到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充分准备,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问题研究。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基层探索,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方法论。要研究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基层探索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使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既能把关定向又善接地气,使基层探索实践充满生机活力。
——统筹发展和安全问题研究。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要胸怀“两个大局”,立足政法工作职能,研究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努力实现新发展格局和新安全格局互促共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开创“中国之治”新奇迹。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问题研究。世界大变局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课题。要重点研究推动完善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法律法规体系的思路举措,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涉外风险挑战。
——履行打击和保护职能问题研究。政法机关肩负着打击与保护双重职能。要研究新形势下如何依法惩治犯罪,同时依法保护改革发展成果,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在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的发展环境中,如何守好安全底线,同时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发挥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作用问题研究。专群结合是政法工作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要研究专群结合的体制机制、重点任务、方法手段,既要充分发挥专门力量作用,又要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强大合力。
——社会治理平战机制转换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是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新考验。要总结抗疫斗争中社会治理的经验教训,研究如何坚持“平时好用、战时管用”,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智能化建设及其安全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加速创新,既是发展动力,也蕴藏潜在安全风险。要研究如何加快政法智能化建设,促进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研究人工智能、无人机、深度伪造、“元宇宙”等技术对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提高对新技术新业态领域新型安全风险的预测防控能力。
——打好打赢网下战场和网上战场问题研究。互联网时代,维护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的空间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网上战场与网下战场交织融合、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要研究如何健全网上网下相贯通、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政法网络舆情导控力和网络安全掌控力,推动网上战斗力实现质的飞跃。
——完善制约监督和协同配合机制问题研究。完善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事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要研究如何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为抓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协同配合机制,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回答好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两个答案”问题研究。我们党百年奋斗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一是人民监督,二是自我革命。要研究如何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在政法战线深入实践,探索政法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新形式新举措,使政法干警真正成为人民公仆,确保政法队伍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三、要扎实推动“十大课题”调研的科学化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认识,增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确处理好“七个关系”,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化水平,确保“十大课题”调研制度常态常效。
——正确处理调研与决策的关系。调查研究是决策的前提基础,决策是调查研究的成果运用。调查研究就像“十月怀胎”,决策就像“一朝分娩”。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特别是提交讨论的重要决策方案必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有的要有比较方案,不能嫌麻烦、图省事,避免拍脑袋决策。要把调查与研究贯通起来,不仅要把实际情况摸清摸透,更要善于分析矛盾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更好把握规律,做到耳聪目明、胸中有数,避免凭只语片言决策。要把调查研究同决策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在工作推进中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及时校正偏差、调整完善,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是调查研究的两种重要方法。宏观研究着眼全局,有助于把握事物的全貌和发展趋势;微观研究从具体问题入手,有助于找准问题症结、揭示事物本质。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要统筹运用。要加强宏观研究,放眼“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善于洞察大势,拿出富有战略远见的研究成果,回答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要注重微观研究,善于见微知著,通过解剖麻雀,研究具体问题,深挖“黑天鹅”、“灰犀牛”的线索,找到防控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的举措办法。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调查研究既要谋长远之策,又要应当下之急。要立足当前,聚焦政法工作最急迫、最紧要、最突出的问题,坚持对症下药、务实管用,拿出更多防风险、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的有效对策措施。要着眼长远,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研究提出促进国家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的新思路新举措,当好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破浪前行的瞭望者、开拓者,助推开创“中国之治”新局面。
——正确处理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政法工作调研既要重视实战调研,又要重视理论研究。搞好实战调研,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按照重大工作部署的阶段性要求,选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举措,以问题突破推动工作落实见效。搞好理论研究,要着眼于政法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和政法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提炼出规律性认识,概括出有学理性的思想观点,使课题研究成果具有思想引领力、历史穿透力、实践生命力。
——正确处理网上与网下的关系。互联网时代,社情民意反映在网上,群众的关注重心在网上,搞好调研要重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为开拓调研视野、创新调研方法、丰富调研手段提供了极大便利。在运用传统有效的网下调研方法的同时,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调研,畅通信息获取、数据分析、样本调查的渠道,提升调研的系统性、客观性、精准性。尤其要善于利用大数据“宝库”,加强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揭示以往人们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关联性和规律性,提升预测社会需求、预判社会发展、预警社会风险的准确性及时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要重视开展在线跨地域、跨群体的规模性调研,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掌握基层的经验亮点和意见建议。
——正确处理身入与心入的关系。搞好调查研究,不仅要“身入”基层、“身入”群众,更要“心入”基层、“心系”群众,这样才有益于真正转变工作作风。要经常走出机关,关心基层、深入基层,关心群众、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调查研究,尤其要重视开展蹲点调研、“微服私访、随机调研”,真心实意同群众交朋友、倾听群众心声,深切了解群众的需求、愿望和创造精神、实践经验,使调研真正成为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的过程,成为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的过程,成为提高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过程。
——正确处理深化与转化的关系。形势总在不断变化,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调查研究常抓常新,做到不断深化、接续转化。要以深化求质量,抓住关键性重大课题不放,一年接着一年深化研究,注重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结合,不断拓展视野、深化认识、完善思路举措,力求调研成果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要以转化求实效,坚持“研以致用”,完善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机制,分批次拿出课题研究成果,从小应用到大应用,从零部件配套到整机集成,稳步扩大研究成果影响力,不断为政法工作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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