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岚皋县公安局召开涉案赃款赃物发还大会,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亮带领承办检察官应邀出席并监督彭某某诈骗案涉案资金发还会。这次对44名被害人集中发还被骗资金689万元,是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工作成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采用虚构工程项目、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银行凭证等方式骗取多人钱财,涉案金额巨大。案发后,多名被骗群众情绪激动,多次到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上访。
由于该案涉案资金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人员分布较广,案情复杂,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双方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警官进入办公室开展工作。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性建议,在追赃挽损、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针对侦查周期长,追赃挽损、事实认定难等问题,先后三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公检法“三长”出席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案件定性、涉案款处理等方面,统一了认识,消除了分歧,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该案是2022年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检警双方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理的首例案件。下一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将着力构建“监督+执法”共赢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张树峰 吴珊)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