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小事,就是实际工作中的大事。旬阳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情帮助群众纾难解困,用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书写着新时代警察担当,用行动践行着入警誓言,诠释着新时代雷锋精神。
“警察同志,我店里一个汽车顶棚丢失了,请帮我找找。”2月24日,李某向旬阳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警求助。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到,李某将新购的汽车顶棚放置在路边,由于未拆外包装,被一名拾荒老人将其误当做废品拉走。为尽快帮助李某找回丢失的物品,民警迅速调取相关路段、地点的视频进行顺线追踪,随后四处走访反复进行筛查比对。三十分钟后,民警成功在某小区的垃圾堆找回李某丢失的物品。接过失而复得的汽车顶棚,李某连声感谢道:“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找到了,感谢人民好警察。”
2月27日凌晨2时许,旬阳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医院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深夜在医院吵闹,拒不听劝阻,请求帮助。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到,老人因病留院观察,但并无亲友从旁照料,加之老人患有精神疾病一时吵闹要回家,医护人员屡劝不止,无奈报警求助。考虑到老人情况特殊,在确认老人符合出院条件下,经民警、医院、家属三方协商,由民警深夜驾车行驶近30公里安全将其送回家中。随后民警不忘叮嘱其家属,要加强对老人的照料。
“我看病的3000元钱丢了,请你们帮帮我。”3月1日,旬阳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张某报警称,其在医院缴费时发现随身携带的挎包丢失,内有3000余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接报警后,民警迅速找到报警人当面了解情况,并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通过视频仔细查看其行动轨迹,后经认真分析比对,成功在医院内将张某丢失的财物找回。
“谢谢你们,专门跑一趟。”年迈的王某向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办理户籍业务的旬阳市公安局吕派出所民警表示真心感谢。近日,吕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王某因身份证丢失后,年老体弱的他无法亲自前往派出所补办,导致到现在无法享受国家惠民红利。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户籍民警特为老人开通“上门服务”,来到老人家中,为其采集了身份证信息。群众利益无小事,吕河派出所立足岗位工作实际,主动排查辖区内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上门为其采集办理户口、身份证等户籍信息,用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我为群众办实事,雷锋精神永传承。旬阳市公安局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将群众事作为头等事,主动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哪里有需要他们就在哪里,用实际行动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刘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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