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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法院2021年工作亮点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17 17:17

2021年,安康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高水平司法、高效能管理、高素质队伍建设,奋力推动安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亮点一:“双进”引领质效双升

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338件(含旧存666件),其中新收案件42672件,同比增长19.46%,结案42494件,同比增长17.98%。案件结收比1,结案率98.05%,均位列全省第1位。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增加25件。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85%;两级法院平均审理时间42天,同比缩短3天,位居全省第一位;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7.07%,同比增长2.0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二位。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亮点二:队伍建设扎实有效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敢于刀刃向内,认真组织“七查”“六整治”,累计办理各类线索330条,深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310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4项并汇编成册,用制度管事管人。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入选《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制度文件汇编》。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深入开展党史教育 永远牢记初心使命”专题轮训等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干警培训培养力度,组织全市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培训近2000人次,组织相关庭室及部分基层法院到外地法院交流学习。联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两期对全市法院215名民商事法官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制度化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魏富军、“三秦最美法院人”“网红法官”马娟、“亲情修补师”王红霞、审判一线“花木兰”李丹、“金牌调解员”刘艳春、“三心”法官郑辉等一批优秀典型。

亮点三:维护稳定再立新功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824件,审结1694件。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落实十项常态化措施接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2件,新执行到位“黑财”873万元,就发现的行业治理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36件5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成立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工作专班,编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法律法规及案例汇编》《当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应注意的十个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依法稳妥审理“东辉珠宝非吸案”等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安康中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进集体”。

亮点四:服务大局措施有力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4768件,审结24195件,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加强司法服务助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市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举行“司法护航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11场(次),发布典型案例7件,走访企业138家,解决问题74个,充分释放能动司法巨大潜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相邻关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案件,保障“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顺利推进。加强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维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把调解贯穿到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各环节,提炼、推广“实地勘察走一次、心理疏导访一次、多元调解试一次”的“三个一”工作法,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0.94%,高出全省平均值13.67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三。

亮点五:打击“老赖”成效显著

加快推进执行机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三统一管理”,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单独考核”手段,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大力推进执行协调、执行会商、执行指挥等实体化应用,用信息手段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开展“涉民生执行”“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及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三秦飓风·2021”等执行专项活动,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中院执行工作报告,并给予高度评价。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5406件,执行到位金额24.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67.54%,高于全省平均值36.26个百分点。5项执行核心指标均优于全国、西部及全省平均值,其中4项居全省法院第一,1项居全省法院第三。其中,执行到位率67.54%,比全省平均值高36.23个百分点;首执案件平均用时60.85天,比第二名快12天,比全省平均值快27.82天。执行质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亮点六:基层治理深耕细作

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实施办法》,全市法院选派27名干警常驻综治中心,组织46个诉服团队定期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把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出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十条措施》,全市法院创建全省“示范法庭”2个、全省“达标法庭”11个,达标数量居全省第一。其中,旬阳法院赵湾法庭优化“三个服务”、建设“三型法庭”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大力开展涉“三农”案件审判,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安康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残疾人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揭牌成立全市首家少年法庭,强化专业化审判,中院民三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亮点七:为民服务提档升级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16项便民利民举措,着力解决17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动工建设。拓展诉讼服务便民措施,推进登记立案“多渠道”、跨域立案“全覆盖”、绿色通道“暖民心”、纠纷解决“多元化”、诉讼交(退)“多途径”、网上保全“快速办”、 12368热线服务“一号办”、律师服务“一码通”、送达方式“集约化”、生效与否“法院核”十项措施,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多层次的优质便民服务。安康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诉讼服务建设综合质效评估中稳居第一;全市8个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建设综合质效评估排名前15名。实行涉诉信访案件清单式管理,集中清结涉法涉诉信访积案78件,尽心尽力化解矛盾、帮扶困难,促进信访工作良性运行。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用794笔400.03万元,办理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268件。

亮点八:司法改革守正创新

常态落实民商事案件专项分析,进一步落实落细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推行“审评一体”的二审案件评查制度,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1.39%,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位,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该机制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予以推广,并荣获2021年度全市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案例二等奖。严格执行《刑事案件“一案一反馈一整改”工作办法》,切实发挥二审对一审的审级监督职责、审判对侦查、起诉工作的制约和引导作用,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办案全流程管理,制定《安康法院案件移送管理规定》,建立司法鉴定台账并纳入审管通报,压减案件移送周转、鉴定审计等环节耗时,压缩办案周期。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力提升简易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42天,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7.07%,均排名全省前列。

亮点九:宣传调研再创佳绩

认真履行“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常态化做好判后答疑、“五进”宣传等工作,举办“公众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政法网络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联合安康广播电台策划“法官做客直播间”专题访谈,努力增进人民群众宪法法律意识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认可。全市两级法院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稿件84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429篇、省级媒体311篇,在全省新闻宣传各季度考评中持续位居前列。中院官方微信、微博影响力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微电影《新秋菊打官司》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举办的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评选一等奖,荣获省委政法委主办的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二等奖。市中院连续两年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表彰为“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集体”。深入调查研究,全市两级法院共有89篇论文、案例及调研报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其中国家级12篇,省级29篇。院刊《安康审判》被最高法院机关刊物《人民司法》推介

亮点十:接受监督更加全面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及各界监督之下,主动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联络及相关事项的工作办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制度》,全市法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化解信访等569人次,确保法院工作在人大及各界的监督下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组织中院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共39人到各代表团听取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满意率100%,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办理报告并给与高度评价。(钱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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