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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出不舍情!小年这天法官咋做的?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14 17:29

1月25日,时值传统小年,紫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当庭调解了一起“两次起诉离婚案”,夫妻友好分手。走出法庭,男女双方都向法官连连致谢:“谢谢你,法官,感谢你的耐心疏导,让我们双方都打开了心结,放下了包袱,新年里我们将开启新的生活”。

费某和刘某是一对90后小夫妻,两人在外务工认识,自由恋爱结婚,婚后随着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双方都去外地打工,聚少离多,沟通不畅,夫妻感情日渐淡薄。

2020年1月费某曾向法院起诉过离婚,法官考虑到小夫妻之间有一个孩子,还有和好可能,遂判决不准予离婚,并在判决书中加强说理开导双方要珍惜缘分,妥善化解矛盾,克服和改正各自身上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互相体谅对方,共同维护夫妻感情。但一年后,夫妻关系仍未得到改善,继续互不沟通,这次费某又再次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受理该案后,法官耐心询问了原、被告的生活状态和真实想法,并分别进行了心理疏导,告知双方虽然婚姻自由,但离婚需慎重,如果一段缘分尽了,那就好花开好花谢,也许放下过往会开启新的生活,双方分手不分家,对孩子的爱不能缺席。

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了婚姻中各自的不足,相互诉说衷肠,同意坐下来调解解决,就婚姻解除、子女抚养和探视权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孩子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被告享有探视权,原告积极配合,两人将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刘某还当庭表示今后孩子虽然由原告在照顾,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通知他都会尽力想法解决,两人一起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法院当庭向他们出具了离婚证明,至此一起两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案在友好平和的气氛中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法院一直立足化解社会矛盾,平复社会关系、修复家庭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婚姻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甄别处理,“诊断式”调解,尽可能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在送达时就开始贯穿调解机制,通过“劝、谈、教”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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