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齿轮与麦穗辉映的天平下,以热血和真诚恪尽职守、书写正义;用信仰和坚守立足本职,竭力为民排忧解难,2011年进入紫阳法院工作以来,刘强曾先后在洄水法庭、高桥法庭、毛坝法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先后荣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被紫阳县人民法院表彰为“最美法官”“优秀共产党员”。
“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更重要的是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为民意识。”刘强如是说。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他曾遭到诸多阻挠,也曾遇到当事人故意避而不见。刘强明白,越是在这个时候越不能退缩,共产党员要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通过冷静应对,抽丝剥茧,他出色地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执行任务。
在工作中,刘强通过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迅速成长为部门的业务骨干。
执行工作处在矛盾最前沿,面对种种压力,刘强在执行局最需要的时候,多次挑起重担。在执行熊某某等人诈骗一案中,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过程中继续对被告人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移送执行后,他利用周末时间,认真梳理公安机关冻结的每一笔钱,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查控财产,确保已控制财产不失控,并请求公安机关对其中被其他公安机关冻结账户予以协助。刘强认真查处每一位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正常执行期限内将被诈骗款项48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及时发还给16位受害人,并将同案罚金30余万元基本执行到位。
刘强带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坚定信念和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忱一直坚守岗位,心存正义、敬法慎独、公正廉洁,无私奉献。
面对诱惑,刘强坚守底线,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作为团队负责人,他带头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牺牲精神,在执行攻坚冲刺之际,放弃陪伴妻子、年幼的孩子,主动加班,时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司法为民的事业中。“刘强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即使遭遇困难也会很快满血复活,浑身总有使不完的劲,办案系统精通,外勤工作有魄力。他办的案件虽多,却处置得井井有条,再麻烦的事,到了他手里总能有解决办法。”同事这样评价。在洄水法庭担任副庭长期间,他主动接受地方党委领导,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开展社会治理工作,多次开展法治宣传,针对群众最关切的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宣讲,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出生在农村,是人民养育了我,是党培养了我。我无以回报,只有加倍努力工作,这才是我的价值所在。”刘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十年如一日,他始终怀着一颗仁义之心,行走在乡村,穿梭在风里雨里,始终将老百姓的权益“执”于心间,带着老百姓的希望“行”在途中。(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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