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一西安籍男子为躲避疫情管控,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徒步经西安市鄠邑区步行进入秦岭山区,多次躲避沿途镇、村疫情监测卡点防疫人员检查。12月24日,该男子进入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境内被发现,经询问行程轨迹后,被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经宁陕县公安局广货街派出所调查,该男子在明知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隐瞒行程和活动轨迹,逃避防疫卡点检查,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宁陕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男子予以行政处罚。
12月18日,安康一市民谭某在西安居住期间,被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接到西安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集中隔离的通知后,拒不按照通知要求在西安进行隔离,并于次日私自乘车返回其在安康的租住房,汉滨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谭某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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