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涉渔案件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开始”!随着紫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谭简一声令下,2000余斤4000余尾花鲢、白鲢鱼苗放流汉江紫阳段。
2021年6月,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村民陈某、陈某某、党某在双安镇廖家河流域,以“雷鸣”爆竹炸鱼等禁用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紫阳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大力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性、违法性,以及保护水产资源的重要意义,违法人员陈某、陈某某、党某等三人主动提出购置一万余元鱼苗进行生态补偿放流。
针对陈某等3名违法人员主动提出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的悔过请求,12月17日,紫阳县公安局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紫阳清水广场举行涉渔案件生态补偿放流仪式。活动现场广大干群将尾花鲢、白鲢2个品种、2000余斤4000余尾鱼苗放流汉江,还对收缴的非法捕捞渔具进行了集中销毁。
通过生态补偿、增殖放流,达到有效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修复汉江生态环境的目的。同时,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生态环境是高压线,损害要赔,违法必究,资源有限,环境无价。
2021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政策,扎实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高压态势,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上网追逃2人,查获涉渔行政案件8起10人,制止非法捕捞行为5起,有力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汉江水域生态环境。(李照勇 何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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