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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一男子不养亲生女 司法所耐心调处解民忧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10 17:05

2021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天刚放晴,李某就抱着女儿来到了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两河司法所,看到她生无可恋的眼神和孩子被冻得发红的小脸,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忙把李某迎进屋里,插上电炉子,泡上了一杯热茶。

原来,李某两年前认识了比自己大12岁的王某,被王某光鲜的外表、幽默的谈吐所吸引,迅速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5月,得知自己怀孕的李某催促王某结婚,但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2020年2月,李某诞下一女婴,为了带孩子,李某辞去工作,很快就花光了积蓄。

李某想找王某要个说法,但王某一直避而不见,如今走投无路的李某找到司法所请求帮助,否则她只有抱着女儿去跳河了。这件事人命关天,处理不好就会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两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慰李某,一边给王某打电话,告之王某事态的严重性,在法律震慑和事实无可辩驳抵赖的情况下,王某答应接受调解。

王某到司法所以后,李某情绪激动,抱着孩子大骂王某“骗子”“人渣”。调解开始后,李某陈述了自己目前面临的困难是要带孩子没有收入,生活难以为继,要求王某支付自己和孩子生活费每月3000元,另外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5万元。王某则表示,自己收入也不高,没有能力支付孩子的生活费,青春损失费更是提都不要提。

调解人员首先严厉批评了王某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其次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王某释法明理,最后说明了王某和李某在本案中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王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也归于宁静。

两河司法所用热心服务群众的初心,积极、耐心的工作态度快速化解了这起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矛盾纠纷,为两河镇的长治久安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 (张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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