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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怕生变 司法确认来帮忙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11-02 17:23

10月28日17:50分,几名群众在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司法所负责人的陪同下,匆匆走进关庙法庭诉讼服务大厅,请求确认一份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我家在汉中,请法官尽快给我们办理一下”。

“我家在西安,今天还要赶回去”。

接待干警一边查看材料,一边安抚群众,“大家不用着急,我们这就办理,请大家放心,事情不办完我们不下班。”大家听罢,焦虑的心情才得以缓解。

法庭干警见来人未提前准备司法确认申请书,遂根据协议书内容代为书写打印,双方签字后,立即登记立案,分流交办,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原来,这是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熊某挂靠陕西某建设公司在关庙镇汪垭村施工。今年10月,熊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等待治疗期间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熊某家属与陕西某建设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后经关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陕西某建设公司赔偿熊某家属7.3万元,款项分两次履行,协议签订当日给付2.3万元,余款3个月后付清。

熊某家属担心陕西某建设公司日后不履行,陕西某建设公司则担心熊某家属事后反悔,都对协议的效力心存顾虑。经司法所调解人员引导,双方为“保险起见”来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法官随后依法作出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天下午18:30,办案法官赶在天黑前,让几位申请人拿到了裁定书。看到熊某家属在送达证上签了字,陕西某建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立即掏出手机,现场将首笔2.3万元赔偿款微信转账支付给熊某家属,双方对法庭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表示满意,向法庭工作人员连声道谢。马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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