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关庙法庭公开审理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曾某某、包某某、何某某先后在安康农商银行贷款用于经营发展,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仍拒不偿还。今年9月,安康农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曾某某、包某某、何某某还本付息,并承担逾期罚息。
庭审中,被告对借款事实未否认,但谈到还款,却以没钱还贷等作为抗辩理由,在银行已作出较大让步的情况下,仍不同意调解,拒绝还款。
为维护金融秩序,休庭后,主审法官组织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以案说法,结合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宣讲。法官说,诚信是立身之本,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法律义务,法院会多举措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助力构建诚信社会。法官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陈洪钧 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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