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近年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救济帮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权利保障和扶危济困职能,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针对性,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矛盾纠纷化解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
近三年,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8件118人,发放救助资金约20.4万元,在全市司法救助案件质量和数量上名列前茅。
通过“线索筛查”转变救助理念。建立控告申诉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救助线索筛查机制,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同时完善与刑事检察部门在司法救助线索上的移送机制,及时掌握流转、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司法救助线索,变“被动受理、被动救助”为“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的工作模式,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已主动筛查救助线索38件38人,均在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工作,切实为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救助保障。
通过“检察长办案”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机制,协商解决审批流程慢、救助金额低等难题,有效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2021年8月,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快速解决审批流程慢、救助金额低等难题,在学校开学之前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来到河镇阳坡村受害人家中为其送去了1.1万元司法救助金,有效解决了被害人子女上学资金难问题。
通过“公开听证”增强办案透明度。对于重大、复杂的司法救助案件,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听取听证员对是否应当予以救助以及救助金额等问题发表的意见,以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检察公信力。2020年,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来到被害人孙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对办理的孙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取镇、村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该案的意见建议,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理由充分、程序合法、救助金额适当,同意向救助申请人孙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肯定和赞许。
通过“多元救助”打造救助共同体。加强与民政、扶贫、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被救助对象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及社会救助,切实缓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困境。30多岁的马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妻子,面对丈夫的陡然离世,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远在农村的公婆需要她的照顾,生活的压力几乎把她推到崩溃边缘,面对陷入困境的马某,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展了命案受害家庭司法救助,帮助她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又与市妇联积极探讨了多种救助方式,市妇联从儿童关爱、心理辅导、社会帮扶等方面展开后续救助,帮助马某重拾生活信心。(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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