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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月”活动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10-26 17:22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在这个收获的季节,白河的检察官也没闲着,在平安创建普法现场、汉江水资源保护点和生活垃圾治理站等,处处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连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多种形式开展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月”活动,着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为保护白河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进村普法 现场答疑

陕南地区白河县是南水北调中线重要水源涵养区,如何唤醒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群策群力共护生态环境,是检察官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白河县检察院准了十月份各乡镇开展的“消费帮扶+文艺演出+流动讲堂”活动,利用各村活动日群众聚集、人流量大的良好时机,结合一村(社区)一政法干警工作,检察干警联镇联村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向当地群众分发12309检察宣传册、宣讲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向基层群众送上了特别的“检察大礼包”。

设点宣传 送法入户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该院利用设在重要路段LED显示屏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播放,对过往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社区人口集中点及城区主要街道,利用设点方式,送法下乡,普法入户,为广大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做到送法进社区,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人人树立环保意识,共同保护美好家园。

结合办案 释法说理

白河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实时普法活动。该院在办理汉江港口、码头、船舶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联合白河县交通运输局到汉江白河段江面采砂船、运输船及渡船上,因地制宜,为船舶经营者当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让船舶经营者及沿江群众等牢固树立汉江环保意识,做好船上生活垃圾、废油回收,严格遵守禁采期和禁捕期规定,共同守护汉江水资源。公开案件线索举报途径,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实现用法治守护美丽白河“生态检察”品牌。(李明 柴春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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