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亲人间的“生离死别”,在安康市汉阴公安民警的见证下,与父亲离别了25年后,刘某(秦某)与父亲秦某付相认,再相见泪眼婆娑,喜极而泣,这也是汉阴县公安局再次助力被拐人员与家人团聚,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随着“团圆行动”的深入推进,汉阴县公安局认真疏理被拐失踪儿童线索,从细微之处入手,全方位多举措逐人精准核查到位。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政委柯昌义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发,紧扣“团圆行动”重点,因案施策,让被拐人员与家人团聚,让“生离死别”的人间悲剧不再重演,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让拐卖人员受到应有的惩罚。
2021年8月中旬,汉阴县公安局民警在疏理积案时,发现1996年刘某疑似被拐卖到陕北线索,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民警前往汉中洋县、榆林市等地摸排核实案件相关信息。因年代久远,案件很多信息都是似是而非,查询相关人员信息地址不明确,还曾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民警没有轻言放弃,再疏理再研判,寻找蛛丝马迹。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李仕刚带领民警多次前往榆林,从疑似线索入手,一一核查,经过4天不间断的核查,9月10日,在榆林绥德县义河镇,找到了被拐人员刘某,并采集血样送往市公安局检验,录入“打拐DNA”系统。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成功比对出刘某与汉阳镇秦某付存在亲子关系,并找到了目前与二女儿生活在汉中洋县的秦某付。经调查,刘某(真名叫秦某荣)在1996年,时年9岁被人拐卖到了榆林市绥德县生活至今。
2021年10月15日,在局主要领导的统筹安排下,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李仕刚带领民警驱车前往汉中洋县秦某付二女儿的家中举行了刘某(秦某荣)认亲仪式。刑侦大队大案队队长李辽现场宣读了《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告知书》,确定了刘某(秦某荣)与秦某付的亲子关系。将远在榆林绥德的刘某(秦某荣)与在汉中洋县秦某付紧紧连在了一起,共同见证了一家人的团圆时刻,李仕刚大队长在祝贺父女2人团聚的同时,将刘某当年被拐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叮嘱她也要履行好对父亲的赡养义务,让迟到25年的亲情得以延续,让“爱”常驻人间,同时也表明了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的信心和决心,力争早日实现“天下无拐”的终级目标。(蔡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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