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9月24日,安康中院召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领导机制、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办案机制、完善配套机制、扩大工作成效、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就全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出安排。主要包括,在全市两级法院分别设立少年法庭工作指导组,分阶段在全市基层法院加挂少年法庭牌子,明确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案类型,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立案绿色通道,健全少年法庭物质装备及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少年法庭工作考核机制和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少年法庭法官配备和教育培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等内容。
近年来,安康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推行圆桌审判,建立庭审帮教制度、家事调查救助制度,坚持档案封存制度,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参与中小学“红领巾法学院”建设,与公安、检察、共青团、未保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联动机制。通过创新审判模式,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制度,延伸审判职能,安康法院形成了以审判为中心、全方位多角度体系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安康法院还将逐步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专家库、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员、宣讲志愿者等机制,深化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路径。(陈洪钧 马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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