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通过“一把手工程、一体化办案、专业化运行、品牌化打造”,不断构建长效机制,逐步规范办案流程,在公益诉讼领域诠释了“小院大作为”。
形成一个模式。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形成“(5+X)4321,一起护公益”工作模式。“5+X”就是“五个聚焦”+等外办案,即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5个领域和积极稳妥探索等外办案;“4”就是“四个坚决”,即坚决发现问题、坚决发出检察建议、坚决促进问题解决、坚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3”就是每办一案,都要充分考虑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2”就是“两个中心”,即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1”就是“一个慎重”,即慎重提起诉讼,用最合理合法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构建一套机制
出台《平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开展O2O便民行动,通过群众“线上”举报、干警“线下”核实,拓宽案源。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县环保局等8个行政单位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编印《公益诉讼案例汇编》,充分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聘任15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为办案提供“外脑”支持。
守护绿水青山
牵头五县检察机关协作办案,共护“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和“医疗污水排放”专项活动,针对医疗污水未经处理和检测排放、河道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问题督促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对河道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治理,促进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域内的医疗污水规范化处理。针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监督并发出检察建议,目前正在有序恢复治理。
保障舌尖安全
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和校园周边为监督重点,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54家网络餐饮证照不全、进口食品、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获法院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餐饮经营者参加庭审观摩,开展食品安全法治教育。
维护公共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车”、出租车营运、校外托管班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现象,及时督促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进行整改和规范,县政府审定印发了《出租车经营专项整治通告》,县教体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无证经营的校外托管班进行整治和管理。联合住建部门对县城学校、小区周边窨井盖开展隐患排查,消除群众“脚底下的风险”。
解决急难愁盼
对群众反映各镇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影响生产生活,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全县各镇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进行整改治理。在洛河镇安坝村的专项治理中,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解决了长达5年之久的垃圾污染问题,得到群众拍手称赞。
取得一批成果
2017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00余万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均获得法院支持判决。公益诉讼在办案规模、制度机制等10个方面实现争先、率先、领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优秀联系院”。
(梁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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