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三有”争创活动中主动作为、点线结合、内外联动,持续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以争的势头、创的劲头,矢志不移、真抓实干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近日,平利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树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
平利县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实施方案》,3次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座谈会,并联合县教科局出台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5个联合工作组,分区分片对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联合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平利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既加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也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原则,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案团队,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在加大刑事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建成了400余平方米,集教育、实践、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已有4000余名师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建成安康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证据提取、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医学检查、司法救助“一站式”办案,避免了对未成年人的二次或多次伤害,将法治教育基地的公开教育功能与“一站式”办案中心的特殊保护功能紧密结合,实现对未成年人立体化司法保护。
平利县检察院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党员干部分别担任部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走进学校课堂,因时因事因人讲好法治课。近3年来,累计开展民法典、禁毒、防范性侵等校园巡讲、专项检查85场次。开展用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活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排查。今年1月至7月,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改进工作检察建议3件、校园安全隐患改进检察建议1件,均得到有效整改,为校园安全加上了“安全锁”、构筑了“防火墙”。(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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