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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不能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8-19 15:59

吴某:“你再不还钱我就起诉你,总是在找理由推脱,想当初我省吃俭用的10万块钱借给你周转,说好了按时还钱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李某:“你也真是没有人情味,这么多年的兄弟感情,为了要钱对我态度恶劣,现在还要起诉我,我丢不起这个人...”借钱时和颜悦色,还款时怒发冲冠,这种情况生活中屡见不鲜。

近日,紫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王东梅(退休前任该院法官)耐心调解着。申请人某与被申请人某正在激烈地争吵,他们据理力争,仿佛彼此不曾相识,更不再是昔日对酒当歌的好兄弟。


吴某李某是多年好友,李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于2015115日向吴某借款10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某仅向吴某还款2万元,下欠8万元在某多次催要下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诉前阶段,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院组织某和某来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从他们争执中调解员王冬梅发现,某多次埋怨对方不该将兄弟间纠纷闹到法院,让彼此觉得难堪。

调解员王冬梅便从这个突破点入手,先劝导双方当事人保持冷静,从兄弟感情的维持进行切入,并对某进行单独谈话,告知某目前案件并未进入诉讼阶段,只要双方在诉前能达成调解,便不必进入诉讼程序,不仅不伤和气,还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还告知某,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欠钱不还不仅会承担败诉的风险,而且还将承担诉讼费、支付欠款利息等不利后果。

经过近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被申请人某选择主动向某道歉,并承诺五个月内偿清剩余欠款8万元,某也欣然同意了该处理意见并放弃其他诉求。调解员王冬梅按照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意见制作了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生效。

当调解完毕准备回家时,吴某握着调解员王冬梅的手连连致谢“真心地感谢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不仅效率高,还避免伤和气,我们兄弟之间重归于好,这事就算过去了

 某与某这样从“两难”变“双赢”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近年来,紫阳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搭建诉调对接工作中心,返聘退休不久的老法官担任司法调解员,凭借着多年丰富的审判经验,快速、准确地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但为当事人节约了司法成本,还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收到了“效果最好、效率最快、成本最低”的良好效果。截止2021年8月,紫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新收诉前调解案件219件,其中调解案件190件,调解成功108件,涉案标的达273.30万元。 董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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