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政法网>法治安康

白河县检察院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取得良好成效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7-28 17:47

今年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工作,加强外部工作联动,内部快捕快诉,不断加大惩治力度,批捕7案11人,附条件不起诉1案1人,提起公诉4案10人,判决3案9人,维护了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挥提前介入、会商研判机制作用。该院针对信息网络犯罪高发、多元化、智能化等特点,积极邀请刑事审判人员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共同学习信息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对支付结算和违法所得认定等问题达成共识,及时帮助侦查人员调取关键证据,指导解决证据之间的矛盾,确保了信息网络犯罪侦查质效迅速提高。

发挥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坚持捕诉一体。鉴于多发的信息网络犯罪的法定刑一般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犯罪嫌疑人都有一定文化基础等特征,该院坚持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人员大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环节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引导和犯罪嫌疑人亲属感化作用,使其真诚认罪悔罪。该院上半年对信息网络犯罪己提起公诉10人,均签署有认罪认罚具结书。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信息网络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信息、财产权益,是当前依法惩治的重点犯罪。该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达到了办案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年在提起公诉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10人中,仅对3名从犯且因情节轻微的,建议适用非监禁刑,其他7人均建议判处有期徒刑。通过案件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信息网络犯罪的坚定决心,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该类案件的关切。


张吉汉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