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案,在旬阳县城关镇一小学内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校学生、教师和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
经查,2020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在禁猎期内,使用猎夹在旬阳县殿湾村猎捕“三有”保护动物野兔、狗獾各一只。
鉴于案发地周边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淡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经与法院沟通后,把法庭设在城关镇一小学内,方便当地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同时以案说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
庭审中,检察官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庭指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旁听的小学生、教师及村民进行了法治宣传,介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达到了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杨扬夏子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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