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某与被告金某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自由恋爱结婚,2008年生育一子,2010年在城里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金某一直在外打工,郑某在家带孩子,前几年金某都按时给原告寄钱回来,近两年看到原告郑某也在工作挣钱,就给郑某和孩子寄钱少了,目的是想为家里多存一些钱,但由于沟通不畅,原告认为被告根本就没有把原告和孩子放在心上,心里只有钱,这两年家里的开支都是原告在负责,为此原告很伤心,认为被告未尽一名父亲和丈夫的责任,遂诉之紫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婚后购买的房屋归原告和孩子。
紫阳家事法庭受理该案后,在向被告金某送达起诉状时就了解了双方婚姻的情况,通过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并没有原则性的矛盾,只是在沟通上出了问题,被告金某从小目睹了父母挣钱的不易,生活一直很节俭,从自己独立挣钱时就开始攒钱,从不乱花一分钱,总觉得手上多存点钱心里才踏实,这两年给原告的钱少,是因为考虑到随着孩子的成长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想多存点钱,目前原告郑某也在挣钱,可以支撑起孩子的花销,再加之金某认为郑某没有理财能力,存不住钱,所以这两年给原告寄钱少,被告金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请法官多给原告郑某做工作。
庭审中,家事法官有的放矢给双方做工作,并向双方释明,每一段婚姻既有甜蜜,也有负担,夫妻双方在漫长的生活中不但要互相扶助,还要加强沟通,共同赡养老人、抚育幼小,为家人撑起一片天。随即把他们叫到调解室跟他们拉起了家常,谈到了家庭、谈到了生活的经历、谈到了子女、谈到了未来,劝慰双方要加强沟通和理解,成个家不容易,都要懂得珍惜和感恩,明确告诉金某要和郑某经常沟通,多了解妻子的内心想法。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被告金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当庭向原告郑某赔礼道歉,并鞠躬感谢原告把儿子教得好,并对今后的生活和培养孩子做了详细规划,让原告郑某放心,今后一定会给原告多加强沟通,遇事多商量。原告也欣然接受了金某的道歉,也表明了自己在过往生活中的不足。至此两人当庭和好,开开心心离开了法院。(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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