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灭曹啊,你们宁陕法院能帮我把四千多块钱找回来,我哪门不感谢你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被执行人龚某通过微信语音对执行干警们表示由衷感谢的一段话。
申请执行人申某某与被执行人龚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宁陕法院审理,龚某一次性偿还申某某借款本息8500元。龚某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申某某向宁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龚某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老母亲,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上龚某后,龚某以这几年没挣到钱无法还款为由,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宁陕法院依法将龚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龚某2010年11月17日在山西晋中市灵石县开户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上有人民币4131元,当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当执行干警将冻结情况告知龚某后,龚某先是一脸茫然,继而情绪激动,连声表示感谢。原来,十几年前龚某在山西打工时办过这张银行卡,在转往山东途中不慎遗失,龚某只知卡上有钱,不知具体数额,因路途远,未及时挂失,拖延至今,自己已经忘记。此番法院通过网络查询把他忘掉的4000余元找了回来,其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与此同时,龚某已被法院冻结的另一张卡上又进账1万元,按理说1万元足以支付本案标的款,完全可以一卡划拨到位,但执行干警考虑龚某到山西灵石办理挂失、补卡事宜不方便,并未简单机械办案,而是采取先全部扣划余额为4131元银行卡内的存款,不足部分再扣划另外一张银行卡存款的执行方式,将此案全部执行完毕。事后,被执行人龚某非常激动,连发十几条微信语音对执行法官采取的执行方式不断称赞。
法院执行工作不仅要有深度、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宁陕法院执行干警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通过做好本职工作,不断转化教育成果,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吕家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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