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镇坪法院民事审判庭及时调解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原告曾某为被告王某承建的镇坪县殡仪馆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王某欠付曾某某工程款70000元,王某给曾某出具了欠条。后曾某多次催要,王某以资金困难为由拖欠至今。曾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案件材料,并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对欠付的工程款数额无异议,但双方在履行时间上各执一词。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导,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曾某对王某目前经济困难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一定的偿还期限,并自愿放弃利息的诉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镇坪法院着力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以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检验成效,引导干警树立“把群众事当作自己事”的为民理念,真正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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