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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汉滨法院:深入基层做调解 心系群众暖人心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4-12 17:18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深入实地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现场兑付了工程款。这起历时七年的合同纠纷最终在原、被告双方的欢颜笑语划上圆满的句号。


1月12日,承办法官收到一起原告赵某诉被告刘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原告赵某诉称其在2013年承建被告刘某一处房屋,双方签订《建房合同》,随后赵某组织工人如期将房屋建成并交付刘某使用,但刘某至今仍有2.2万元工程款迟迟没有支付,原告赵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初看,这是一起简单的合同纠纷案,赵某提交了《建房合同》和工程结算单,事实清楚,责任明晰。这时,承办法官以多年办案经验判断,这看似简单的合同纠纷背后必有其它缘由。于是承办法官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这才了解到:赵某和刘某两家本是亲戚关系,关系一直不错。2013年,刘某打算修建房屋,便找到了赵某,双方协商后,达成了建房协议。之后,赵某将房子建好,并如期交付。刘某在入住后发现房子有多处裂缝,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赵某进行修缮。赵某认为房屋裂缝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与自己没有关系。双方多次协商都不欢而散,矛盾也逐渐升级,最后不得已对簿公堂。

“怎样才能既解决双方的合同纠纷,又能让双方解开心结亲情如故呢?”承办法官不禁这么想着,于是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对立的情绪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有所缓和,但分歧仍然较大。“这个事不能再等了!” 4月7日下午,承办法官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来到刘某家中查看房屋实际情况,并现场做双方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和劝导下,刘某现场向赵某兑付了工程款1.35元,房屋裂缝由刘某自行修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辛苦钱,你们真是为群众办事的好法官!”调解结束后,赵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双方满心喜悦的同时,也被承办法官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情怀深深打动。

近年来,汉滨法院秉承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基层调解,实施司法救助,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践行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公正使命的同时,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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