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主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金三角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小货车撞倒了一名小女孩,现场有人在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一辆小货车停在路边上,货车左前轮的地上的旁边躺着一个小女孩,现场人员众多,有三四个年轻人情绪激动,准备去殴打某人,场面一片混乱。民警立即控制住现场,在询问中得知一位老人牵着孙女准备过马路回家时,孙女突然向路对面跑去,被一辆小货车撞倒并将脚掌压伤。事故发生以后,驾驶员不但没有积极施救伤员和报警,而是说自己驾驶的车辆没有责任,是小孩自己撞过来的,并辱骂了带小孩的老人,受伤小孩的家属气不过,这才引起纠纷。
民警一方面迅速将受伤小孩送往医院治疗,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和调解,针对存在的分歧点进行从中调和,平息了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和戒备心理,事故按正常的处理事故的程序办理。经调查取证,交警部门对本起事故作出事故认定,轻型货车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是造成本起事故直接原因,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翁玲 金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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