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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检察院以“三有”争创开新局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3-10 16:29

新年伊始,平利县检察院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开展全员、全面思想大讨论,形成“站稳市县标杆,打造全省样板,争创全国模范”新定位新目标,掀起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热潮,为“十四五”检察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纵向追赶有进步,站稳市县标杆

提出民事检察建议、采纳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全市领先,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率、已经纠正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数占执行逮捕率等7项数据高于全市、全省平均数……2月23日,安康市检察院下发1月份检察业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平利县检察院一些核心业务数据取得开门红。

“要想站稳市县标杆,必须是核心业务数据的标杆。”平利县检察院将64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作为“有进步”的核心指标,要求各内设部室2021年整体工作与2020年相比“纵向有进步”:在业务建设上,每月64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24项核心数据和各项专项工作进入全市前列,确保核心数据无明显短板,优势数据有新的变化。在党的建设上,继续站稳市县机关党建标杆,建设模范机关;综合工作和专项工作要聚焦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检察改革、信息化应用、队伍建设、党建融合等大胆探索实践,争创亮点特色,确保各项争创活动有实招、用实劲、见实效。2021年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稳住全市前列、全县优秀等次。

培塑亮点有品牌,打造全省样板

品牌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最好代言人。平利县检察院坚持抓亮点、创品牌,持续打造1+N”品牌创建工作,1即打造“小院大作为平利模式”成为全省样板,N即党建标杆、绿色公益、检察文化、平检知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五张名片以及更多特色亮点工作。

2月24日,平利县教育工作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开学季第一会以“常态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主题。会上,来自该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负责人、县教科局中层以上干部、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干警共80余人齐聚一堂,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共商青少年保护、共筑校园安全网络、共谋检校联调新局。

    平利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要求,严格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机制,在“双向保护”中依法严惩涉未犯罪,管好用好平利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检察建议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强化“一号检察建议”在平利落地落实,全面打造“检校护蕾”未检工作品牌。 

下一步,平利县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提升“一部一品”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品牌建设实现“五个新”:即品牌数量有新增长,品牌内容有新拓展,品牌认可有新高度,品牌效应有新彰显,品牌带动有新突破,努力为全市乃至全省破解“小院也有大作为”提供有益借鉴、参考。

服务提升,争创全国模范

3月1日,平利县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服务全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具体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从依法打击犯罪、敢于善于监督、坚持“慎捕慎诉”等十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要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从快精准打击产业项目建设领域犯罪,严厉打击侵害产业项目建设主体合法权益的黑恶犯罪案件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盗窃、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权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研究等常态化机制,全面把握相关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保障和服务产业项目建设的合力。

2021年以来,平利县检察院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检察职能围绕乡村振兴、“十四五”开局、高质量发展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形成服务和保障全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新形势,新要求,站在新的起点,平利县检察院高标定位,努力打造个一批”,即一批精品案件受省院、高检院表彰;一批重大案件放心交给平利检察来办;一批案例被省院、高检院采用;一批工作经验做法被省院、高检院推广;一批办案机制、模式被省院、高检院关注;一批案件信息宣传被权威媒体正面宣传;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和嘉奖;一批后备力量在争创活动中得到历练成长,不断提升平利检察对全市、全省检察工作的贡献度,为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杨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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