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通过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和发放救助资金的方式,最终促使该信访案息诉息访。
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来访人彪某系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该案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因被告人拒不退赔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始终得不到弥补,目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控申干警热情接待了彪某,详细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后,主动告知其可以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认真详实地向他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及申请所需的材料。
快速办理,传递检察温暖。2月18日,救助申请人向紫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控申干警迅速受理,通过查阅案卷,走访调查核实,彪某所在家庭原系贫困户,家中无稳定经济来源,母亲患病,主要依靠父亲务农和彪某务工维持一家五口人生计。23日,控申干警通知彪某来到检察院,帮其办理了相关救助手续,于申请人提出救助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送到了申请人手中,帮助其巩固脱贫。
息诉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经过办案人员对信访人的开导,帮助其解开了心中疑惑,信访人表示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他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对他的帮助,并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实践中,因当事人受到人身侵害或遭受财产损失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不在少数,紫阳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息诉息访工作同步开展的这一举措,帮助被害人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既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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