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城关镇一KTV内两个包间的客人酒后发生打架行为,白河县公安局城关所果断出击、依法查处,动手打架的二人双双被处罚。
2020年12月24日晚,城关所接110指令:某KTV发生打架,现场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处置,受伤人员被送医治疗,其他涉案人员被带至派出所受案调查。经查:当晚,吴某和刘某在同一KTV的相邻包间内消费娱乐。23时许,吴某及其朋友周某在厕所内因琐事与刘某包间内的巴某发生了口角,当时被劝止返回各自的包间内。后巴某等人来到吴某所在包间理论,借着酒意,双方在沟通过程中态度强硬,引发争吵后相互辱骂对方,被激怒的刘某与吴某相互推搡,吴某被推倒在地后开始反击,捡起啤酒瓶将正在拉架的黄某头部打伤(经鉴定系轻微伤),后双方被KTV工作人员制止,在冲突过程中,吴某也未能幸免,身体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办理过程中,在民警严厉的法治教育下,吴某和刘某均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对酒后冲动打人的行为懊悔不已。酒醒后的吴某诚恳致歉、主动赔偿医疗费等,最终取得了受害人黄某的谅解,并私下与刘某达成和解,双方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调解申请书。吴某、刘某二人酒后无视法纪、随意殴打他人,应受处罚,但双方认错态度良好,确有悔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依法减轻处罚。2021年2月23日,案件办结后,公安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刘某给予罚款的处罚。(谢忠添)
主办: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87561 电子信箱:akzfw@163.com 备案编号:陕ICP备1101099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