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以“四个坚持”工作措施,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借助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平台,发挥提前介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9件9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
坚持“零失误”办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案组,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社会调查、临界预防及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坚持“多元化”帮助,加强对未成年人救助工作。2020年度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属共9人,共发放救助金近7万余元。与援助机构共同开展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经济救助、爱心捐助等活动。
坚持“多方位”宣传,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该院通过“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线上云课堂”等活动,不仅提高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还实现了县内校园法治课程全覆盖。(刘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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