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据陕司通报〔2020〕17号文件通报2019—2020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结果。安康市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的陕西省豪泽律师事务所邹酉洪律师的《耿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等35个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受到陕西省司法厅的通报表扬,这是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2020年12月21日获得陕西省司法厅授予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这份荣誉不仅是对邹酉洪同志多年支持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也是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均等普惠 、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援助服务。我们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秉承法治精神,以人为本、扶弱济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展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精神风貌。
邹酉洪同志荣之所归,是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宁陕县法律援助全体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认真学习借鉴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廖文彬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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