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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元旦前夕为劳动者追回12万元赔偿金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1-01-04 14:40

12月31日,安康紫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六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系列案,为6名劳动者追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2万元。


据悉,王某等6名劳动者遭某水电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某水电有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审理后其诉求得到了该仲裁委的支持。后该公司既未提起诉讼也未履行生效裁决,王某等6人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417946元,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分期付清王某等6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第一期已经向王某等6人支付了12万元。本次执行款到账后,经过法院逐一通知,已为6名劳动者集中发放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早日让劳动者拿到剩余赔偿款。

近年来,紫阳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将“六稳”“六保”融入司法办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赵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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