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事情都过去十几年了,法院还帮我把损失追回来了”一名“赵健案”受害人在拿到久违的退赔款时激动地说道。
12月30日,汉滨区法院执行局举行“赵健案”退赔款集中发放仪式,向涉“赵健案”四名受害人集中发放退赔款共计135420元。
被告人赵健因涉嫌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被汉滨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35420元。案件移送执行后,该院执行局干警迅速行动,线上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线下通过走访被执行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了解其财产线索。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涉财产刑部分全部执行到位,赵健应缴罚金及违法所得153700元全部上缴国库。
由于赵健犯罪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部分受害人已失去联系,这给退赔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执行干警多方调查走访,查找线索,最终将4名受害人全部找到。拿到退赔款的4名受害人激动不已,分别向执行干警赠送了锦旗以表谢意。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坚持办案攻坚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深入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务求实现“黑财清底”目标,截至目前累计已执行到位涉黑恶案件财产刑3734193.98元。(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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