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镇坪法院与镇坪县钟宝镇新坪村共同协作下,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今年9月,原告喻某老房子因修建高速公路被拆,为解决居住问题,原告多次主动找到被告肖某,希望能够从其手中流转一块土地用于建房。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协议书,被告同意将0.13亩土地作价40000万元转让给原告建房,并就有关违约事项做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原告开始着手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经有关部门现场勘查后得知,所流转的土地属基本农田,若批准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原告的初心是买地建房,可如今流转土地无法解决眼前最基本、最棘手的问题,这“买卖”便失去意义。为此,原、被告私下几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镇坪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土地流转费40000元。
调解中,被告表示,当初是原告多次主动提出土地流转事宜,如今却反被告上法庭,其同意退回土地流转费,但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在承担违约数额上存在分歧意见,致使调解工作进入瓶颈。随后,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村干部从土地流转政策角度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近年来,镇坪法院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积极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控,推进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多元高效的解纷服务,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李凤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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