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围绕线索清仓、伞网清除等“六清”行动要求,着眼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发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县纪委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制度》等制度,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查调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层层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及时谈话提醒,强化监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加大通报曝光、强化以案明纪,督促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督促主责部门针对重点行业乱象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加强协作配合,从严查处问题。纪检监察、政法、组织、扶贫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以问题线索为抓手,将信访举报端口前移,充分运用信访、案管大数据,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防止黑恶势力干预换届选举、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问题。对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快速受理分办,加强督查督办,高效规范处置,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效开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2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查处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张才华 郭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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