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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强大合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26 17:2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该院党组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检察长带头办案,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坚持“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的办案标准,依法依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未认定“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7人,旬阳县检察院院审查后认定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恶势力”证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1件102人,经该院审查,认定“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28人。

加大提前介入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积极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将涉黑涉恶案件列入重点介入案件类型,并有效完善提前介入方式,采取主动介入和邀请介入相结合的介入模式,选派业务能力强、捕诉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引导侦查取证,将证据问题解决在报捕提诉之前。

二是组织开展培训讲座。检察官结合案件办理实际,就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对如何规范收集固定言词证据为县公安局进行了专题讲座,重点讲授了单个证据审查、对比审查及综合审查的的经验和方法,并结合案件审查的常见问题指出公安机关对案件证据审查的难点和重点,对公安机关办案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解疑答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旬阳县检察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21件次,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长效常治机制

坚持边推进边总结提高,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等方面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开展夯实基础。该院先后单独或会商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出台了《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交反馈办法》、《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办法(试行)》等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高效推进、持续推动提供了方法指导。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法治弘扬正气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该院集中开展了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采取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检察长带队前往县辖区行政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副检察长带队前往旬阳县辖区内企业、学校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三率两度”、“法治进校园”、“脱贫攻坚”及日常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宣讲法律政策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知识,并设立举报信箱,拓展群众举报途径,进一步浓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甘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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