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两河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极其复杂的赡养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辖区内成年子女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家住石泉某镇的刘某今年已经80高龄,老伴王某也74岁了。刘某夫妻俩生育有3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因为没什么手艺,老两口一直以种田为生,不仅养大了儿子们,直到年老也没有向儿子们伸过手,生活方面十分独立。
但天有不测风云,今年3月,刘某在干农活时不小心摔了一跤,住院后无法再进行劳动,因为没有其他收入,生活顿时陷入困境。茫然无计的妻子王某多次向三个儿子索要赡养费,二儿子和小儿子都同意给,大儿子却始终态度暧昧,不愿支出老人生活费用。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找到当地村委会,请求解决这个问题,但村委会到大儿子家做了好几次工作都没有成功。随后村委会将这件事反映到两河司法所,请求协助解决。接到诉求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对具体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找到刘某大儿子进行询问,了解到是因为大儿媳的原因导致赡养问题无法落实。
找到了症结,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老人大儿子家里,给大儿媳张某做工作,要求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但张某却不以为然。面对张某的抗拒,工作人员耐心的向其宣讲《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并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指出,如果拒不赡养老人,不仅在今后老人过世后无法继承老人遗产,而且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作为家庭成员不能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接受法律制裁,这样不仅会被四邻指责,自己的处境也会十分难受。
看到张某有所松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从伦理道德、传统文化给张某做工作,指出张某也是有儿有女的人,如果拒不赡养老人,今后儿女也纷纷效仿的话,今后该如何自处。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教下,张某终于同意承担赡养责任。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老人刘某的三个儿子及儿媳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刘某三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刘某夫妻俩6000元生活费,住院治病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医疗费用如数均摊。一场赡养纠纷就此妥善化解。(张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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