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点店自己制作的面包虽然没有按照预包装食品的形式售卖,不过即使按照散装食品销售按照规定也需标明一些基本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近日,岚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对于糕点店自己制作销售的面包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把握不准,向该院聘任的检察官助理江哲进行咨询。
在得到准确的答复后,该院承办检察官根据食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就某糕点店自制销售的面包外包装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违规行为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安排人员到该店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其他的糕点店也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纠正,消除了糕点店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岚皋县检察院于2020年5月聘任了15名来自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兼任检察官助理。
据统计,自聘任检察官助理以来,岚皋县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遇到的问题多次向聘任的检察官助理咨询并采纳意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
下一步,该院将通过邀请聘任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协助检察官现场取样勘验等专业性强的调查取证等形式,让聘任检察官助理为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孟德燕 雷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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